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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2024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正式啟動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2024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促進務實國際科技合作,科技部于2013年啟動并實施了國際杰青計劃,支持符合條件的國際杰出青年科學家、學者和研究人員到我國科研機構、大學和企業(yè)開展短期科研工作。

  根據(jù)《國際杰青計劃管理辦法》和相關工作要求,現(xiàn)啟動2024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征集工作。請各單位按照《2024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有關要求,通過國際杰青計劃管理系統(tǒng)進行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6日。

  附件:2024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2024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國際杰青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是中國科學技術部于2013年設立的推動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幫助發(fā)展中國家加強科技能力建設、合作培養(yǎng)青年科技領軍人才、促進務實國際科技合作的重要機制。為推動新時期計劃組織實施工作邁上新臺階,更好踐行《國際科技合作倡議》,搭建文明互鑒、互利共贏的交流平臺,進一步做好國際杰青計劃的申報組織工作,根據(jù)《國際杰青計劃管理辦法》和相關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目標原則

  計劃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倡導并踐行全球發(fā)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推動“一帶一路”創(chuàng)新之路建設。以擇優(yōu)選拔、以人為本、開放包容、平等互鑒為原則,資助符合條件的國際杰出青年科學家、學者和研究人員(以下簡稱“國際杰青”)到中國開展工作交流,以增強合作伙伴國科技能力建設、提升創(chuàng)新能力,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開展科技人文交流,為青年科學家彼此間互學共鑒搭建優(yōu)質(zhì)平臺,構建與相關國家長期穩(wěn)固的科技合作伙伴關系,為增進民心相通匯聚共識與力量。

  二、申報條件

  (一)中方接收單位申報條件

  中方接收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1)是依法在中國境內(nèi)設立,具有相應對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備相應科研條件和能力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業(yè);(2)能為國際杰青提供在華必要工作條件;(3)能夠向國際杰青出具來華工作邀請函并協(xié)助國際杰青辦理入境簽證、外國人居留證等相關手續(xù);(4)在收到計劃資助經(jīng)費前,能夠墊付相關費用以保障國際杰青來華生活相關需要;(5)能夠提供配套資金支付國際杰青行政管理開支、必要科研設備購置、國內(nèi)差旅費等;(6)能夠指定本單位的計劃負責部門和負責人承擔國際杰青管理及答疑工作,并向計劃的執(zhí)行管理機構(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及時報送進展、總結、決算及收據(jù)等各類材料。

  (二)工作崗位要求

  中方接收單位提供的工作崗位應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明確職責的科研或科技政策類崗位;(2)非涉密崗位;(3)非學歷教育;(4)國際杰青須與中方科研人員一同工作。

  (三)國際杰青申報條件

  國際杰青候選人應獲得所在國政府科技管理部門或國立科技基金會,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我駐外使領館(團)或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xié)會駐外辦事處(以下簡稱人員推薦機構)其中之一的推薦信,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國籍為“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及其他發(fā)展中國家;(2)在上述國別擁有正式工作,從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3)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jīng)歷;(4)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潛力;(5)年齡不超過45歲(按申請工作崗位之日計算)且身體健康;(6)具有良好的英語或漢語語言溝通能力;(7)須能在申請期內(nèi)全職在華工作;(8)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相關規(guī)則。

  三、資助經(jīng)費和形式

  (一)執(zhí)行期限

  計劃項目執(zhí)行周期根據(jù)每位國際杰青在華工作時長分為三類,即3個月、6個月、12個月。

  (二)資助額度

  計劃資助額度為2萬元人民幣/月(稅前),即3個月6萬元,6個月12萬元,12個月24萬元,用于國際杰青支付國際旅費以及在華期間生活開支、住房租賃、保險購置(保險為必須項,且至少包含醫(y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等費用。

  此外,中方接收單位應提供配套資金支付國際杰青在華行政管理開支、科研設備保障、必要國內(nèi)差旅費等。

  (三)資助形式

  根據(jù)國際杰青來華工作時限(3/6/12個月),資助經(jīng)費一次性撥付至來華國際杰青中方接收單位。中方接收單位收到經(jīng)費后,按月?lián)芨督o來華國際杰青,具體經(jīng)費發(fā)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單位與國際杰青商定。經(jīng)費撥付到接收單位和發(fā)放給國際杰青過程中產(chǎn)生的稅費,由中方接收單位按照本單位及稅務部門規(guī)定進行繳納。

  四、申報方法

  中方接收單位及國際杰青候選人須登錄國際杰青計劃官網(wǎng)申報。具體流程如下:

  1.中方接收單位申請母賬號,經(jīng)崗位推薦審核部門(中方接收單位所隸屬的各機構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或中方接收單位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審核后生效。中方接收單位負責人可自行開設多個子賬號供單位內(nèi)部人員使用。

  2.中方接收單位申報擬接收崗位,經(jīng)崗位推薦審核部門初審,核報執(zhí)行管理機構審定,由執(zhí)行管理機構發(fā)布崗位。

  3.國際杰青候選人在獲得人員推薦機構的推薦函后,可登錄國際杰青計劃網(wǎng)站進行崗位申報。

  4.中方接收單位從申報崗位的國際杰青候選人中選擇與崗位匹配的,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核實,向其發(fā)放接收意向書。

  5.中方接收單位及國際杰青候選人上傳申報材料。

  6.相關申報材料經(jīng)崗位推薦審核部門初步形式審查和執(zhí)行管理機構復審后,根據(jù)資助名額和報名情況視情組織評審(僅限通過形式審查的國際杰青項目超出計劃名額),并將結果報計劃主管部門(中國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司)審定。

  7.主管部門根據(jù)執(zhí)行管理機構報送的評審結果,確定最終立項清單。執(zhí)行管理機構通過國際杰青計劃管理系統(tǒng)向中方接收單位發(fā)放接收通知。

  8.中方接收單位協(xié)助國際杰青辦理來華工作相關手續(xù)。

  9.中方接收單位準備撥款材料,向各出資方申請撥款,各出資方完成審核后撥付經(jīng)費。

  五、申報時間

  本年度國際杰青計劃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6日。

  六、網(wǎng)站及聯(lián)系方式

  國際杰青計劃官方網(wǎng)站:http://tysp.cstec.org.cn。

  聯(lián)系人:許大偉、谷芃

  電話:010-68598029,010-68515510

  郵箱:tysp@cst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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