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質(zhì)量的學術人才評審?”——基于2352名評審專家的循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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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30萬元,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獲選結果公布

關于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獲選結果的通知

博管辦〔2024〕11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fā)展局,中國科學院人事局,有關博士后設站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博士后國際交流,提升博士后培養(yǎng)質(zhì)量,自2014年起,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lián)合會下屬的研究所合作開展了“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yōu)秀年輕科研人員赴德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2024年2月,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開展2024年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24〕34號),組織開展了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經(jīng)過個人申報、單位推薦、材料審核和德方專家評選等程序,確定了12名獲選人員(名單見附件)。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幣,用于獲選人員的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差旅費用等,資助經(jīng)費自獲選人員赴德之日起,由派出單位按月轉撥給獲選人員。派出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不得列支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繳納部分。獲選人員須在本通知印發(fā)6個月內(nèi)赴德國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獲選資格。應屆博士畢業(yè)生須在赴德前取得博士學位。

  請各有關設站單位及時通知本單位獲選人員,參照《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博管辦〔2013〕77號)有關要求,協(xié)助獲選人員做好后續(xù)工作。要加強對獲選人員的日常聯(lián)系、管理考核與跟蹤服務,確保項目取得良好成效。如獲選人員被取消或放棄獲選資格,應及時退回資助經(jīng)費。

  聯(lián)系人:董亞楠

  電  話:010-62335015

  附件: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獲選人員名單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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